离退[2016] 9号
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,分管人员要及时组织处内人员前往医院看望慰问,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慰问办法,其金额原则上控制在100元以内(特殊情况除外)。
离休干部和老干部生病住院,要及时通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前往医院慰问;其他退休人员生病住院,要即使通知生病职工退休时所在的部门。
病人出院后,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病人住院期间是否需要护理的实际情况,提出是否给予护理费补助的理由及补助金额的初步意见,经离退休管理处集体研究后,报人事处审定。
分管人员需做好以下工作:
1、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住院的信息(医院、科内、楼层和床位)。
2、获得住院病人的信息后,分管人员应在三天内确定前往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的具体时间。
3、准备慰问品和慰问金。
4、通知处领导及相关人员前往医院慰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