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[2016] 6号
为了加强老年活动的管理,做到分工明确,组织有序,确保安全,体现公平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老年运动会和重阳节系列活动的组织管理
每年离退休职工运动会和重阳节系列活动,事前必须召开专门会议,对要开展的项目、内容、时间、规则、裁判、评委、人员的分工和具体的实施方案等进行专题研究。
1、拟定计划,根据比赛及活动的内容、项目及奖励的范围、预算活动经费;
2、张贴书面通知和电话通知,组织报名;
3、开会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,落实裁判和评委,明确参赛、参评的时间、地点、规则和奖励办法,落实任务和安全措施,分工负责;
4、组织实施;
5、购买和发放奖品、纪念品,总结经验等。
二、春游、秋游活动的组织管理
每年处内组织离退人员的大型春游、秋游活动,事前必须开会进行专题研究,提出实施方案,做到分工合作,确保安全。
1、拟定活动计划,预算活动经费;
2、踩点、确定活动的时间和地点;
3、电话通知和张贴书面通知,并组织报名;
4、开会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,明确分工,落实任务和交通工具及安全措施;
5、组织实施,总结经验等。
三、老年文体团队的管理
1、凡是纳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管理的老年文体团队,需要物质或经费支持的,必须成立组织机构,向离退休管理处上报团队的负责人和全体队员的名单,并对全年活动作出总体安排,年底做出简要总结。
2、文体团队平时开展活动,可以按队员总人数的25%评出活动积极分子,纳入老年运动会或重阳节系列活动的奖励范围予以奖励。
3、文体团队有组织的参与学校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老年协会、政府部门、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,达到了宣传学校的目的和提高学校知名度的效果,离退休工作处将在物质上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和帮助。如果在活动中获得了相关奖励,离退处予以奖励外,同时将上报学校请求给予奖励。
四、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相关规定
凡是参加各级、各类老年大学学习的我校离退休人员,在离退休管理处作了登记的(老年大学名称、地址、所学的科目等),每年均可按学费发票的50%报销一次,但报销学费每人每年最多不得超过200元。